介绍人可否向申请人要求介绍费或以利益互换方式为申请人签名?

介绍人不得向申请人索取任何费用或利益。新加坡福建会馆于此慎重声明这是滥用会员权益的行为,并将毫不犹豫地对违章要求介绍费或以利益互换方式为申请人签名的会员采取纪律处分。若您掌握任何本会会员向他人索取介绍费的讯息,请马上通知会馆。请致电秘书长 6222 8212 或电邮至secgen@shhk.com.sg。所有通报都将严格保密。申请人也不得付费以换取介绍人签名。请点击此处参阅福建会馆所发表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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